宿迁市河湖部分电子地图标注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 12-20点击数:1767
7月19日至20日,江苏省省水普办一行6人来宿迁市集中开展河湖部分
电子地图标注工作。各县(区)水普办负责河湖业务的同志全部到市水普办集中,逐个县(区)逐条河流一一标注。今年5月份,宿迁市已经按时完成了纸质地图的标注工作。在工作现场,各位技术人员对河流的名称、编码、走向等详细标注,重点标注省级拓展部分及跨县跨市的河流。标注结束后又征求了市水务局农水处的意见,加以修改、完善。经过一整天的紧张工作,宿迁市水利普查河湖部分电子
地图标注工作顺利完成。
据悉,根据国家普查方案的规定,国家普查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河流的名称、位置、流域面积和数量,常年水面面积1km2及以上湖泊的名称、位置、常年水面面积和数量;普查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河流的流域水系、自然特征、水文特征和常年水面面积10km2以上湖泊的形态特征等都要进行电子
地图标注。此外,根据我省水网特点和普查试点反应情况,结合我省水利信息化建设需求,经多次讨论和研究,决定将我省的河流普查范围拓展至乡镇级河道。目前,我省河湖拓展普查对象为:我省乡镇级及以上河流的名称、位置、流域面积、长度等基本特征;我省常年水面面积0.5km2及以上湖泊的名称、位置、常年水面面积、咸淡水属性等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