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定位产品统一监管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 10-17点击数:469国测图发[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各电子地图制作资质企业,有关地图产品集成与运营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地图定位产品市场,消费者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测绘法》和有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进一步强化地图定位产品统一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统一监管的重要性
地图定位产品是由电子地图、软件和硬件构成的产品。近年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立了电子地图制作准入制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电子地图审核和涉密地理信息数据保密技术处理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电子地图市场,有效地促进了地理信息产业蓬勃发展。但是,地图定位产品市场仍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地图定位产品缺乏对地图质量、软件功能和硬件性能的统一测评,社会难以获得权威发布的合格产品信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严重电子地图市场秩序。因此,加强地图定位产品的统一监管,对进一步提升地图定位产品质量、规范地图定位产品市场秩序、切实消费者权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加强电子地图审核工作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电子地图的审核工作,严把审核关,确保审核批准的电子地图符合《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及其补充、《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和《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等有关要求。电子地图制作资质企业要依法履行电子地图送审程序,未按进行地图审核并取得审图号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展示、和销售。
三、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地图质量、软件功能和硬件性能的测评
由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牵头,每年组织开展针对市场销售的地图定位产品的综合测评。要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研究制定地图定位产品的测评标准,组织具备相关资质和信用等级高的单位采用电子地图野外实地检测等方式,对地图定位产品的地图质量、软件的基本功能和硬件的基本性能等分别进行科学测评(简称“三项测评”),并确定综合测评结果。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地图定位产品的综合测评结果,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后,每年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中国测绘报》等发布。具体内容包括:地图定位产品的版本信息,相应软件、硬件提供商、电子地图制作企业和集成商名称等。
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在全国组织开展地图定位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涉嫌危害国家主权、泄露国家秘密的地图定位产品;未经地图审核或“一号多用”、审图号等违规使用地图审图号的地图定位产品;软件基本功能缺失、硬件性能低下、电子地图错误较多、内容陈旧的质量不合格地图定位产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认真核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地图定位产品要收回并,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图定位产品统一监管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地图定位产品市场检查。要进一步强化地图审核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地图定位产品违法违规行为。
(二)地图定位产品的测评单位要科学地开展测评工作。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尽快研究提出测评标准和总体工作方案,确定有关地图定位产品硬件、软件测试单位,组织测评单位公平、地开展测评工作。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要依据总体测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电子地图质量测评工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电子地图的技术审查,强化产品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电子地图符合公开地图内容的有关。
(三)地图定位产品相关企业要积极主动参加测评。电子地图制作资质企业要以各自地图产品上下游企业为组织单元集中参加测评。地图产品集成与运营服务单位应采用适当方式积极参加测评。各相关企业要以测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的现势性,并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创新产品形式,丰富产品类型,有效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极大地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地图定位产品的需求,促进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繁荣发展。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